抚政字〔2021〕49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杨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杨广、王亮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冯占和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邢卫东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马跃同志任区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不再担任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潘海滨同志任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才宏强同志任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杨健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王聪同志任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
齐毅功同志任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区公安分局茶棚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会明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平市庄森林派出所所长;
王振、陈春明、姚文、王东风同志不再担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职务;
朱爱田同志不再担任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宋泽民同志不再担任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海峰同志不再担任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