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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忠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15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20422

 

                              抚政字〔202218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忠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李忠江同志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正科级督学;

赵江华同志任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职务;

解海强、唐阔林同志任区体育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振文同志任区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仇怀琳同志任区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伟同志任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玉柱同志任区医疗保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哲同志任抚宁经济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莫绍勇同志不再担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赵大海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正科级督学职务;

阚丽萍同志不再担任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徐彦春同志不再担任区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徐立群、徐文静同志不再担任区体育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海潮、杨秀梅同志不再担任区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蔡玉忠同志不再担任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永军同志不再担任区医疗保险中心主任职务;

王利华同志不再担任抚宁经济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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