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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国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29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20542

 

                              抚政字〔202220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杨国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杨国新同志任南戴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秦皇岛市卓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赵廷海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志印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克俊同志不再担任南戴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秦皇岛市卓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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