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字〔2022〕20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杨国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杨国新同志任南戴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秦皇岛市卓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赵廷海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志印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克俊同志不再担任南戴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秦皇岛市卓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