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  |  秦皇岛市政府

抚宁区人民政府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 > 抚政办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0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抚政办  索引号:fnqzfb/1711439979078

抚政办字〔20244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抚宁区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19  

 

 

 

 

 

 

 

 

 

 

 

秦皇岛抚宁区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根据《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秦皇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秦皇岛市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的行为习惯养成规律,从完善体系建设、改进宣传教育、培育文明习惯等方面入手,持续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助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形成低碳生活新时尚

二、总体目标

2024年底全区范围内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经营区域、公共场所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功能升级改造率达到3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以上、参与率达到70%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改善前端投放环境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前端分类引导宣传责任。逐步扩大公共机构、经营区域(餐饮、商业综合体、文娱行业、超市等)、公共场所(风景名胜区、公园广场、文化展馆、体育运动场所、公共交通场所等)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严格履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监管人员、分类设施、宣传氛围三到位。(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住建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旅游文广局、发改局、教体局、交通局、骊城街道办事处)

2.切实加强桶边督导。小区内投放点要配备职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打造督导员、保洁员、宣传员“三员合一”模式,确保桶督导、桶前宣讲、现场监督成效,逐步规范定时定点投放。建立常态化开展督导员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城管执法局、骊城街道办事处

3.不断提升分出效果。通过居民自主投放、督导员现场督导等方式,加大厨余垃圾分出量,原则上厨余垃圾分出量不低于15%。鼓励小区设置可回收物收集箱房24小时无接触投放,探索可回收物收集车进小区,定期定时集中回收。大件垃圾要科学合理设置暂存区。(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住建局、骊城街道办事处

(二)健全中端收运体系

1.完善配套运输网络。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按照统一标准粘贴分类标识,合理确定不同生活垃圾分类运输频次、时间和线路,分类运输车辆均配备GPS、称重、数据传输等智能化监控系统。(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2.建立分类驳运体系。以小区为单位建立分类驳运体系,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要做到分类驳运,严禁“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有物业的小区要督促物业企业按要求配齐配足分类驳运车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没有物业的小区乡镇、街道要指定管理责任人落实。要持续开展驳运车辆的更新改造,满足密闭防撒漏,挂牌编号作业等要求。(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住建局骊城街道办事处

3.可回收物规范管理。制定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可回收物交投点(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建设用地纳入相关规划。完善加强可回收物回收管理和促进措施制度,强化要素保障、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建立可回收物管理台账,搭建可回收物收集、运输、分拣等全过程数据链,实现信息准确统计。制定出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发改局、资源规划局、财政局、税务局)

4.厨余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严禁运输过程“抛洒滴漏”确保厨余垃圾分类收运、日产日清。重点强化对餐厨垃圾产生、运输单位的监管摸清餐厨垃圾产生量和去向全面实行餐厨垃圾联单监管,坚决打击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行为,确保餐厨垃圾全部专业处理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旅游文广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局

5.有害垃圾及时清运。标建设有害垃圾贮存点,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运输。物业企业或者收运企业要每周集中收集有害垃圾,严禁混投混放、长期不运,对于灯管、水银温度计等易碎有害垃圾,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存放,或及时电话预约收运,避免破碎导致的二次污染。(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

(三)增强末端处理能力

探索资源利用途径。鼓励分拣中心开展大件垃圾资源化利用探索,拓宽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提升资源化利用率和经济效益。(指导单位:城管执法局、发展改革局、住建局)

(四)落实源头减量措施

1.继续实施净菜入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沿街水果店等要严把入市第一关,减少果蔬垃圾入市量,要专门配置厨余垃圾投放桶,严禁与其他垃圾混投、混放、混运。(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

2.积极倡导低碳环保。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提升快递包装回收水平,促进包装减量和可循环利用。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对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行为及时制止或查处。餐饮、旅游、娱乐、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发展改革局、旅游文广局、市场监管局、邮政公司)

3.大力推行绿色办公。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动作用,制定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年度实施方案,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不得在办公场所使用一次性杯具,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牵头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八进”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加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频次,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围挡等各类方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推动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不断进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参与度。(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城管执法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骊城街道办事处)

2.完善国民教育体系。全区推开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长效机制,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工作职责,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推进中小幼等学校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学生社团或志愿团队,积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学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教体局)

3.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要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开展全区范围的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民政部门要积极发动社会组织,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通过群众自治,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团区委、区妇联、总工会、民政局、骊城街道办事处)

4.推进宣教中心建设。定期组织学习参观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活动。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助推生活垃圾分类理念和知识普及,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指导单位:区委宣传部、城管执法局

(六)发挥基层组织力量

1.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建立区级推动、街道(乡镇)组织落实、社区全覆盖的生活垃圾分类三级联动工作制度,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定期组织展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和活动,全面提升分类成效。(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骊城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局)

2.构建五位一体机制。建立健全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志愿者(党员)、居民“五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要定期研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列入党员志愿服务范围,并纳入“港城先锋”等活动中统筹开展。(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局、骊城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局)

3.畅通群众反映渠道。通过设立群众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组织群众座谈交流等方式,主动收集群众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各类问题,建立扁平化的问题处置机制,确保群众反映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牵头单位:骊城街道办事处)

(七)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1.定期开展联合执法。积极探索每月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联合执法日机制城管执法局、骊城街道执法队集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行动,定期对执法情况进行通报,形成检查、通报、整改、反馈的工作闭环(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骊城街道)

2.加强依法依规处罚。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秦皇岛市市容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要求,加强对不履行分类义务且屡教不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处罚,促进违法案件查处数量实质提升。严厉打击查处厨余垃圾餐厨垃圾违法收售、喂养畜禽等违法行为。加强过度包装、塑料污染、食品浪费等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增强从业人员守法意识。(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八)严格监督考核问效

建立区对各成员单位、街道对各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估制度考核结果每季度报送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并向全区进行通报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骊城街道办事处

(九)建设信息监管平台

提高智慧化城市管理水平,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智慧监管平台功能,逐步形成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全流程业务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

(十)打造样板小区和试点街区

按照“分类设施齐备、收集管理规范、居民分类投放、收运链条畅通、分出成效显著”的总体标准,打造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小区,探索建设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区域同步提升的试点街区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带动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提升。(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住建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旅游文广局、发展改革局、教体局、交通局、骊城街道办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高位推动。各相关部门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不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完善体制机制,认真开展“三级联动”“五位一体”等工作。在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局面。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责任清单,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三)强化基层治理。调动社区层级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

)加大资金保障。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区财政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及运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

 

附件:抚宁区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抚政办字【2024】4号附件.pdf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20日印发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