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办字〔2024〕5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区政府编制了《2024年度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按照《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附件:2024年度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31日
附件
2024年度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秦皇岛市抚宁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区发改局 |
2 | 秦皇岛市洋河抚宁城区段2号橡胶坝工程(一期) | 区水务局 |
3 | 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 | 区城管局 |
4 | 抚宁区养老中心项目 | 区民政局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