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办字〔2023〕22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3年度区本级规范性文件清理
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抚政办字〔2023〕18号)要求,区政府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决定对《秦皇岛市抚宁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抚政办字〔2020〕51号)、《秦皇岛市抚宁区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暂行办法》(抚政字〔2022〕13号)、《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抚政规〔2023〕1号)继续保留,现予以公布。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