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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区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18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fnqzfb/1721787171352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4年度区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秦皇岛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39号)要求,区政府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决定对《秦皇岛市抚宁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抚政办字〔2020〕51号)、《秦皇岛市抚宁区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暂行办法》(抚政字〔2022〕13号)、《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抚政规〔2023〕1号)继续保留,现予以公布。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17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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