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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30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fnqzfb/1724833920337


抚政202425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修订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依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2号修正)现就修订部分文件事项通知如下:

《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抚政规[2023]1号),第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修订为其他不符合《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2号修正)第二条规定的文件”,该规定其他部分不变。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4725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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