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公告)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区发展和改革局决定于2022年12月7日前后组织召开关于制定骊洋水务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制定骊洋水务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
二、听证会参加人条件、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参加人条件
1.秦皇岛市抚宁区居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的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5.身体健康且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23人,其中:
经营单位1人:由区城管局推荐。
指定参加人12人: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分别由区人大、政协推荐;区纪委监委1人,由区纪监委推荐;区司法局1人,由区司法局推荐;区城管执法局1人,由区城管执法局推荐;区水务局1人,由区水务局推荐;区工会1人,由区工会推荐;区民政局1人,由区民政局推荐;区财政局1人,由区财政局推荐;区信访局1人,由区信访局推荐;市场局1 人,由区市场局推荐;骊城街道1 人,由骊城街道办事处推荐。
消费者10人:其中普通消费者8人,学校代表1人,低保户1人,由区消费者协会推荐。
三、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
确定旁听人员为5人,有意愿参加的同志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迎宾路180号)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4日,额满为止。联系电话:7169270。旁听人员在听证会期间,不得进行发言,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形式告知区发展和改革局。
四、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
确定参会记者1人,由区融媒体中心确定。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