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docx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2月23日
发布时间: 2024-02-23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减税降费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3号 索引号:fnqczj/1711957156365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docx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2月23日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