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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 2026-01-09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总结  索引号:fnqnmscj/1767919329343


 

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2025 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区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收官目标,将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以制度完善为基础、执法规范为核心、普法惠民为抓手、服务优化为导向,全面提升农业农村领域依法行政水平,筑牢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 “一窗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模式,优化“开办农资店一件事”等服务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强化信用监管服务。建立“风险 +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制定涉企检查计划,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以制度完善为抓手、以流程规范为核心、以监督落地为保障,系统性构建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动农业农村行政行为全程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厘清权责边界,筑牢制度体系建设,立足农业农村工作职能,精准划定权力边界、明确责任清单,让依法行政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一)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对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机构职能调整要求,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各类职权,做到 “清单之外无职权”,从源头杜绝越权执法、违规履职问题。

(二)完善岗位责任制度。按照“权责对等、一岗双责”原则,将依法行政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层层传导、落地见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强化法律刚性约束与制度刚性管控,持续提升领导班子及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综合能力,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筑牢组织根基。

(三)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和备案制度。凡以局名义对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经过法制办审核,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联络制度,确定联络员,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监督管理。及时反馈各部门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立法草案的征求意见,为新时代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三、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规范运行流程,拧紧依法行政 “关键链条”

聚焦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核心环节,细化制度规范、优化运行流程,确保每一项行政行为都合规有序。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全流程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细化行政执法公示范围、内容和时限,规范执法全过程全记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同步梳理执法文书范本,统一执法标准,推动执法行为标准化、规范化。三是优化政务服务管理制度,以“便民利民”为导向,完善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容缺受理等制度,规范线上线下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理环节,明确政务服务兜底责任,让群众办事更高效、更舒心,以规范化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二)健全监督机制,筑牢制度执行“坚固防线”

坚持制度约束与监督管控并重,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监督体系,倒逼依法行政制度刚性执行。一是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健全内部问责机制,对制度执行不到位、行政行为不规范的科室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二是健全外部监督制度,主动畅通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全面公开行政职权、执法流程、办理结果等信息,依托政务公开平台、服务窗口、咨询热线等载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快速响应、闭环处理,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一)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让农业行政执法更加公开、公正、文明。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让执法阳光透明。在区政府信息网上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及时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执法信息、执法结果、救济途径及依据、权限、程序、结果、“双随机抽查”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2、全过程记录让执法规范高效。制定了《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等,明确了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保证每一组在现场的执法人员手中至少有1-2台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记录无死角。规范文字记录,从录、存、管、用四个方面着手规范音像记录。建立“移动执法工作站”,第一时间现场取证、固证,减轻了办案结案的压力。

3、法制审核让执法更专业科学。建立了法制审核清单,审核程序、审核内容和审核单位及人员,强化了审核监督和纠错功能,让农业执法系统更加专业,力求在执法程序上,在案件的处理上,在证据链条的衔接上,在法律依据的适用上,在给举报人的答复上更注重程序合法,适用准确,更讲求方式方法。

(二)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

1、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考核。2025年,组织 69名执法人员完成执法证件审核,确保执法人员 100% 持证上岗。通过“线上+线下”“理论+实战”模式,开展执法实务讲堂、典型案例研讨、“绿剑讲坛”等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年培训时长。

2、聚焦重点领域执法。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市场监管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等,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 280人次,检查农业企业、农资门店 88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14 起,行政罚没金额 9.3 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农业生产经营秩序。

3、严格落实执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执法边界和流程规范。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办案全链条、全要素留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制度,有效化解执法矛盾,实现法理情统一。坚持把法治学习教育作为提升干部队伍素养的重要抓手,常态化开展法治专题学习,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部署要求,推动法治理念转化为履职实效。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与农业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集中授课、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养,切实增强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规范执法水平,为依法开展农业农村各项工作提供能力支撑。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制定了《抚宁区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抚宁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法律学习培训办法》《政务公开制度》《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专题学习安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抚宁区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等制度,建立健全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公开制度、重特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项制度,执法程序、错案责任追究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等若干制度上墙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将党建和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宣传主阵地,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做好舆情监控工作,制定应急快速处置机制,没有因处置不力而造成舆情事态恶化和不良影响扩大情况。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紧扣农业农村领域矛盾纠纷特点,聚焦农资监管、土地流转、惠农政策落实、涉农维权等关键环节,以源头预防、多元化解、精准处置为抓手,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为乡村振兴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发展环境。

(一)强化源头防控,从根上减少矛盾滋生。坚持预防为先、关口前移,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一方面,抓实政策落地 “最后一公里”,通过进村入户宣讲、田间地头解读、线上平台推送等方式,全面普及耕地保护、粮食补贴、农机购置补助、宅基地管理等涉农政策,打通政策知晓盲区,从源头规避因政策理解偏差引发的矛盾。另一方面,紧盯涉农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聚焦土地承包流转、农资质量纠纷等高频矛盾点,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同时,健全涉农行业监管体系,加大对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查处力度,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畅通检测渠道,从源头保障农民权益,减少经营性矛盾纠纷。

(二)健全化解机制,聚力打通纠纷堵点。立足涉农矛盾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构建 “多方联动、精准施策、高效处置” 的矛盾化解工作体系。搭建涉农矛盾专门调处平台,组建由农业执法骨干、农技专家、法律顾问组成的调解队伍,针对不同类型矛盾精准发力,实现专业问题专业解、复杂问题合力解,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培训、专题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农业系统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精准开展普法宣传。结合“3·15”“12·4”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围绕与农业农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培训。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村民咨询等方式,将法律服务送到村民身边,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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