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抚宁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将法治建设与民政核心职能深度融合,以法治思维筑牢民生保障底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服务治理效能,为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体系,与民政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及时调整权责清单,按照相关要求,动态调整民政局权责清单,新增4项,删除6项。并进行公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等涉法事务,全年审查各类文件、合同,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今年共制发文件23件,全部合法合规。
三、实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决策。2025年,推进抚宁区养老中心项目,按照《河北省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相关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到区司法局备案。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规范执法行为,筑牢依法行政防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2台,实现执法过程全留痕;成立法制审核小组,对重大执法决定实行100%法制审核,全年办理行政处罚等案件6件,未发生程序违法问题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做好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工作,自2025年7月1日起,提高我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城镇居民低保标准达到831元/月/人,城镇特困标准达到12972 元/年/人。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做到“早发现、及时救助”,向各乡镇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34万元。购买10.69万元米、面、油,春节对生活困难家庭进行慰问。2025年1月起,困难残疾人(享受低保的1-4级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原来每月96元提高到每月106元,重度残疾人(1、2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月90元提高到每月100元。为我区21名重度精神障碍人员,发放重度精神障碍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4.06万元。开展三、四级精神病社区康复工作,组织10人与秦皇岛市九龙山医院签订康复合同。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梳理规范民政政务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和材料清单,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财政资金、行政执法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畅通民意反馈渠道,完善12345热线与信访衔接机制。
八、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良好氛围
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结合“民法典宣传月”“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专题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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