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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河北省市、县级储备粮业务管理指导意见》,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认真履行管理地方储备粮的职能。二是确保存粮安全。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坚持科学管粮,保证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三是适时轮换。根据市场及储备粮实际情况,及时科学制定储备粮轮换出库方案。四是依法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监测检验,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涉及粮食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政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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