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审批局坚持问题导向,以群众需求为先,结合审批工作实际,“证照分离”再出招,将食品经营“许”改“备”,从而精简企业申报材料,缩短办结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自今年6月份起,我区积极推进对按原规定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实行备案管理。在系统上线前的过渡期,采取线下备案的形式,即申请、即受理、即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提交备案资料齐备的,当场予以备案,发放带有备案编号的《河北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后,企业可以简化申报材料15份,时间可以从目前的10个工作日缩短到1小时内办结,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抚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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