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东杰主持召开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副主任刘玉红、王华、赵晗、安立柱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会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实到会2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围绕听取和审议《<秦皇岛市抚宁区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涉及政府事项》展开。首先,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勇作相关情况报告,随后区委编办负责人作《清单》编制说明,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发表意见。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该事项的决议草案。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勇,区法院院长韩颖,区监委、区检察院、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数政局相关负责人,以及区政府法律顾问、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抚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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