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东杰主持召开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红、王华、赵晗、安立柱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志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志强,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和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会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实到会2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会议通过了陈静朋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区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任命陈立江为抚宁区政府副区长;通过了区人民法院提请免去石文婧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王贵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留守营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通过了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免去王雪钢、朱立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升监管能力,加强源头治理、信息共享,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抚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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