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常态监督、重点监督和定点督查相结合,突出标准执行、细节管控,对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巡查监管,严控高排放机械尾气排放。对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立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加强编码登记工作。督促各建设单位、企业个人不得使用未取得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作业。截至目前,共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牌1307台。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工地现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进行帮扶监测,督促企业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自查。截至目前,共帮扶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14台,全部达标排放。
(政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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