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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5-25  来源: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现将我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分布点位及采集的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一. 新增固定测速设备点位

 

1.102国道博士营路段,限速值60公里每小时,双向测速。

2.102国道上徐庄路段,限速值60公里每小时,双向测速。

3.102国道高庄铁路桥路段,限速值60公里每小时,双向测速。

4.261省道马家峪桥路段,限速值70公里每小时,双向测速。

5.205国道前韩家林小桥路段,限速值70公里每小时,双向测速。

6.L16省道潘官营路段,限速值60公里每小时,双向测速。

7.宁海大道崔李庄路段,限速值70公里每小时,双向测速。

8.205国道抚南连接线路段,限速值60公里每小时,双向测速。

9.261省道抚宁西转盘桥北路段,限速值60公里每小时,双向测速。

10.102国道抚宁西转盘桥西路段,限速值60公里每小时,双向测速。

以上公示点位固定测速设备,自动抓拍机动车超速违法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 新增卡口设备点位

 

察院口路段道路施行单向通行交通措施,全年只允许由东向西单向行驶,禁止由西向东行驶。

 

以上公示点位卡口设备自动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使用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

以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点位,自发布之日起7日后,于202361日零时启动抓拍。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


特此公示


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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