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印发东洋河河道整治弃砂综合利用项目监管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抚宁区东洋河河道整治弃砂综合利用项目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东洋河河道整治弃砂综合利用项目监管实施方案
为确保东洋河治理工程顺利进行,切实做好工程弃砂处置管理,确保国有砂石资源有效再利用,防止砂石资源流失,根据区政府二届九十次常务会议纪要和《秦皇岛市抚宁区东洋河(界岭口-承秦高速桥段)河道整治弃砂综合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利用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利用方案》要求,做到弃砂处置与整治河道相结合,确保河道整治项目和弃砂综合利用项目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弃砂拍卖工作,做到砂石利用全过程监管,避免国有资源流失,拍卖所得足额上缴财政,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弃砂拍卖工作
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对砂石单价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单价,结合弃砂(土)量,核算弃砂收益。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进行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弃砂拍卖工作。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做好弃砂处置工作
1.设置河道内弃砂运输进出口,每个进出口设置监控设施,河道内按规定设置监控摄像头,严格监控进出口车辆及砂石外运情况。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大新寨镇)
2.弃砂运输车辆要安装GPS定位装置,实时监控车辆位置、行驶方向等,登记采砂运输车辆、驾驶员信息。弃砂运输车辆应按规定的进出路线行驶,禁止随意行车,避免对河道及道路造成破坏。禁止超载,接受治超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运输车辆采用封闭性车辆或遮盖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和噪声扰民。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严格称重计量,设置地磅站1处,站内设两套称重设施,称重设施要符合计量标准,弃砂外运车辆统一在地磅站称重计量。实行砂石管理运单制度,严格按照“河北省河道采砂采运管理单(四联单)”签认采砂量。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大新寨镇、区市场监管局)
4.弃砂采取随采随运方式运出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不设置堆料场,弃砂由中标单位进行处置。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大新寨镇)
5.各相关单位各抽调工作人员,常驻现场,集中办公,负责项目区域内采砂监管工作。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大新寨镇、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资源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
(三)做好审计和资金上缴工作
1.拍卖完成后,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将拍卖所得足额上缴财政。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审计局)
2.工程完成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弃砂量进行严格审计,对审计结果进行复审,确保与《利用方案》工程量一致,避免国有资源流失。
(牵头单位: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
成立区东洋河治理工程采砂项目指挥部,全面负责弃砂综合利用项目的组织实施。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联络机制,(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二)加强密切配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三)加强安全防范,打击违法行为
严格按照许可地点、时段、范围、深度等进行采砂作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污染防治和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加强执法巡查,有效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发现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理。
(四)加强责任落实,严肃追责问责
东洋河治理工程是目前我区重点工程,关系到我区河道行洪安全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弃砂处置项目是其中重要环节,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各相关单位要提高站位,切实真抓实干,强力推动。对重视不够、履职不力、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造成后果或国有资源流失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涉及刑事责任的将由司法机构依法进行处置。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