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字〔2024〕9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驸马寨水库建设项目淹没区及工程占地
建设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
通告
为确保驸马寨水库建设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该建设项目淹没区及工程占地建设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范围为榆关镇北董村、冯庄村、贾庄村、付庄村、龙口店村、驸马寨村、王庄村、台上村等8个村。
二、以上区域范围内,未经区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屋及其它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苗)木。区相关部门停止办理该区域内项目及资源开发的有关证照。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区域内禁止迁入人口,新迁入人口不享有相关补偿政策。
四、区各有关部门、榆关镇政府要依据区政府有关要求,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全力配合项目单位开展相关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建设征地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调查等工作,落实好迁占土地补偿、人口安置、施工环境、生态保护等政策。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要求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