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字〔2024〕41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企业上市奖补政策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金管字〔2024〕11号)及省市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废止《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印发支持企业上市九条措施的通知》(抚政发〔2022〕6号)和《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上市九条措施的补充通知》。
以上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