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字〔2025〕23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抚宁区2025年采暖季
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三届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
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人民群众清洁安全温暖过冬,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洁净煤兜底全覆盖要求,对未实施“双代”改造的边远山区和“双代”改造区域内的“例外户”,全部推广使用洁净煤取暖,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群众使用获得感和满意度,切实抓好确村确户、煤源保供、炉具推广、质量监管、散煤管控、补贴落实、宣传指导、科技攻关等各项工作,为保障群众清洁安全温暖过冬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作出贡献。全区洁净煤取暖具体目标任务以确村确户结果及省下达的任务数据为准。
二、主要任务
(一)精细制定工作方案。依据省、市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及6个配套方案,结合区域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聚焦短板弱项,提早谋划部署,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从确村确户、招标采购、用户缴款、生产配送、质量监管、散煤管控、补贴落实、宣传指导、科技攻关等方面,压紧压实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做到无缝衔接、落细落实。(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科工局、相关乡镇)
(二)科学精准确村确户。对暂未实施“双代”改造的边远山区和“双代”改造区域内的“例外户”,全部推广使用洁净煤取暖。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做好确村确户需求台账基础数据统计工作,统筹确定摸底统计范围,分门别类做好摸底统计,逐户建档立卡,实施动态跟踪、反复核实,确保不漏一村、不落一户,数据真实可靠。(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三)严格时间节点招标。坚持就地就近供应、配送体系健全、质量合格过硬、群众反映良好原则。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引导发挥纳入省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并具备实际生产能力企业的作用,认真组织开展洁净煤、型煤配套炉具和一氧化碳报警器保供企业招标工作,自主选择固定或联动价格机制,力争在10月上旬完成招标工作。加强对煤炭市场跟踪研判,密切关注供需形势和价格变化,督促中标企业提早开展采购、运输、储备、生产、配送安装等工作,确保采暖季前配送到户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
(四)完善配送网络体系。发改部门要统筹各乡镇,进一步完善配送网络体系建设,根据运输条件优化乡镇、村级配送站点设置,建立覆盖所有乡村的洁净煤配送供应网络,抓好洁净煤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保供配送网络快捷高效便民。(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安分局、相关乡镇)
(五)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市场部门要做好散煤原经营网点排查摸底,防止失管失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骊城街道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联防联控,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劣质散煤行为,为洁净煤取暖创造良好环境。规范罚没劣质散煤处置管理,坚决防止劣质散煤流入市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骊城街道)
(六)严把洁净煤质量关。加强洁净煤质量监管,强化质量监督抽查,按照“谁招标、谁负责”的原则,发改部门要督促洁净煤中标保供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内部质量管控制度,加强中标洁净煤质量检测验收,组织对中标保供企业进行全覆盖、高频次抽查,对出现问题的中标保供企业依法依规处理,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配送入户。洁净型煤执行GB34170-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型煤1号”标准,配送入户的洁净煤要按照GB/T25209-2022《商品煤标识》有关要求进行标识。洁净型煤生产过程中必须采用烘干工艺,确保质量合格。(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相关乡镇)
(七)严控劣质散煤复燃。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散煤复燃检查主体责任,按照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源头管控,实行网格管理,持续开展巡查排查工作。健全完善技防手段,充分运用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无人机、走航监测等手段,开展全天候、不间断监控,及时锁定散煤复燃源头并整改到位,杜绝散煤复燃。对中标的洁净煤保供生产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在落实大气污染管控措施的基础上,纳入豁免清单,保障企业连续生产配送。(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骊城街道)
(八)推广型煤配套炉具。相关部门和乡镇对原有洁净煤用户开展“回头看”,排查型煤配套炉具的配置和使用情况。对未使用的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和宣传栏、大喇叭、明白纸等形式,以及组织中标企业通过现场对比试烧、技术经验交流、举办推广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及配套炉具的重要意义和优点。要加强技术培训指导,改变传统用煤习惯,引导群众接受、熟悉和习惯使用配套炉具,提升认可程度和使用效果。(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相关乡镇)
(九)落实财政补助资金。严格执行洁净煤取暖补助政策,农户洁净型煤自筹款价格为1000元/吨,可按保供价格浮动情况做调整:如保供价格上浮,群众自筹款价格不变、只增加区级补贴;如保供价格下调,则群众自筹款价格和区级财政补贴均按比例下调;省级财政补贴以每户不超过2吨洁净煤、每吨补贴100元,新增配套炉具每户1台、每台500元为基准;市级财政补贴以每户不超过2吨洁净煤、每吨补贴100元为基准;区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与市级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制定我区补助政策,明确标准和方式,有条件可加大补助力度。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提供洁净煤及型煤配套炉具确村确户需求户数及需求量,为落实补助资金提供依据。区财政部门要在采暖季结束后一个月内,按照实际配送数量,完成补助资金的清算工作,多方筹措、及时足额落实补助资金,防止新增欠款产生。对往年拖欠的补助资金,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资金统筹,按时间节点拨付到位,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保供。(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相关乡镇)
(十)加快科技攻关转化。区科技工信部门要加强产学研衔接,集中力量对接相关科研单位,组织开展洁净型煤及配套炉具技术攻关,研究科学合理的配方和技术工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格局,有效提升洁净型煤及配套炉具科技含量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区科工局)
(十一)做好应急保供准备。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提前制定采暖季洁净煤应急保供措施,加强监测调度,做好应急兜底保供准备,确保保供企业和配送点库存充足、配送车辆和人员到位,有效应对低温冰冻雨雪极端天气、临时返乡人员需求增加、其他取暖方式出现问题等突发情况考验,确保群众随买随有、随要随送,有煤烧、不断档。(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十二)守牢安全取暖底线。农业农村部门要在采暖季前,组织各相关乡镇对洁净煤取暖户一氧化碳报警器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不能正常使用的要及时更换;新增洁净煤用户要全部配置一氧化碳报警器并现场试用,确保有效,组织保供企业逐村逐户做好安全高效使用技术培训等售后服务,确保安装到位、质量合格、有效使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推广使用)、发改局(负责保供)、市场监管局(负责生产销售环节产品质量);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三、任务分工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洁净煤取暖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区发改局负责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制定洁净煤取暖实施方案,联合下达目标任务;负责协调落实洁净型煤、型煤炉具和一氧化碳报警器的招标采购,完善配送体系,组织保供企业做好配送;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洁净煤、型煤炉具和一氧化碳报警器的推广使用,并做好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建立确村确户需求台账;区财政局负责制定补助政策,强化资金保障,筹集安排补助资金;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监测及查处燃用、混燃散煤,分析评价大气质量改善成效;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洁净型煤、型煤配套炉具、一氧化碳报警器产品的质量监管,负责劣质散煤管控工作;区科技工信局负责加强技术攻关,促进成果转化,有效提升洁净型煤及型煤配套炉具品质;区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加强洁净煤成品及原料的运输服务保障;相关乡镇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不折不扣落实省、市、区关于洁净煤取暖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洁净煤取暖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部门管理责任、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洁净煤取暖工作各项部署,紧盯关键环节,实化细化举措,强化指导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紧盯舆情易发多发重点环节,强化监测预警,排查风险隐患,精准有效应对,防范恶意炒作。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全力营造良好氛围,保障洁净煤取暖工作稳妥有序长效推进。
附件:1.秦皇岛市抚宁区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保供工作实
施方案
2.秦皇岛市抚宁区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及型煤配套
炉具推广方案
3.秦皇岛市抚宁区2025年农村地区采暖季洁净煤补
贴方案
4.秦皇岛市抚宁区2025年度农村散煤复燃监督检查
实施方案
5.秦皇岛市抚宁区2025年散煤销售管控和洁净型煤
质量监管工作方案
6.秦皇岛市抚宁区2025年采暖季洁净型煤及配套炉
具技术攻关工作方案
附件1
秦皇岛市抚宁区
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保供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省、市发展改革委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我区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洁净型煤及型煤配套炉具保供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我区清洁取暖改造区域为东至边界、南至边界、西至261省道、北至石门寨连接线,洁净煤保供范围为台营镇、茶棚乡全境以及大新寨镇、坟坨镇、榆关镇部分村庄。按照洁净煤兜底全覆盖要求,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区域和边远山区及“双代”改造区域内的“例外户”,全部推广使用洁净型煤保供。经区农业农村门组织各乡镇初步测算,2025年采暖季我区洁净煤确村确户保供465户、 301.5吨。
二、重点工作
(一)落实优质煤源。一是2025年洁净煤取暖全部推广使用符合国家燃煤标准的洁净型煤。二是组织洁净煤等中标企业尽快开展采购、运输、储备、生产、配送等工作,确保采暖季前配送安装到位、使用指导到位。三是加大洁净煤运输协调保障力度,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做好运输保障服务工作,确保采暖季前合同资源全部落实到位。
(二)认真组织招标。相关部门要把握时间进度,力争在10月上旬完成洁净煤保供企业招标工作。坚持就地就近供应、配送体系健全、质量合格过硬、群众反映良好的原则,依法依规引导发挥纳入省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并具备实际生产能力企业的作用,确保保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密切关注煤炭市场供需形势和价格变化,以原则上不增加群众负担为前提,结合实际自主选择固定或联动价格机制,合理确定招标价格。
(三)完善配送体系。结合目标任务合理布局配送网络,充分发挥保供企业主体作用,及时组织生产,建立健全配送网络,压实配送各环节责任,根据农户需求可分批次配送,及时配送到户,确保采暖季前实现全覆盖。
1.及时组织生产。中标企业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合理安排试车运行、提高加工能力,做好资源和产品储备及型煤兜底准备。
2.健全配送网络。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区、乡镇、村三级配送责任体系建设,组织乡镇实地勘察,根据运输条件优化乡镇、村级配送站点设置,建立覆盖所有乡村的洁净煤配送供应网络。抓好洁净煤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保供配送网络快捷高效便民。
三、组织保障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紧压实保供企业主体责任,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制定完善政策措施,细化实化工作举措。要健全机制、专班推进,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分管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靠前指挥,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监测调度体系。紧盯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对洁净煤及型煤配套炉具保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强化工作统筹,加强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目标任务完成。
附件2
秦皇岛市抚宁区
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及型煤配套炉具推广方案
按照《秦皇岛市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农村地区采暖季洁净煤及型煤炉具推广工作,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制定专项方案。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部门责任分工,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客观分析问题、提升工作质效的基础上,我区提前谋划、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采暖季洁净煤及型煤配套炉具推广方案。
(二)开展确村确户。2025年采暖季,对禁煤区以外的农村地区,全部推广使用洁净煤取暖。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乡镇及时开展确村确户摸底工作,建立确村确户需求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跟踪、更新、上报需求变化情况,确保不漏一村、不落一户,数据真实可靠。
(三)推广洁净煤及型煤配套炉具。相关乡镇按要求推广使用洁净煤、型煤配套炉具及一氧化碳报警器。对原有洁净煤用户开展“回头看”,排查型煤配套炉具和一氧化碳报警器的配置和使用情况。对今年采暖季新增洁净煤用户同步推广配置型煤配套炉具、一氧化碳报警器,保供责任部门督促供货企业开展一氧化碳报警器现场使用指导,并入户发放洁净煤和型煤配套炉具使用明白纸及安全注意事项说明书,确保安装到位、安全有效使用。对未使用的,要加强宣传,引导群众接受、熟悉和习惯使用配套炉具,提升认可程度和使用效果。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使用洁净煤的重要意义和优惠政策,推广使用经过实践检验、效果明显的型煤配套炉具及一氧化碳报警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保障
相关乡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洁净煤及型煤配套炉具推广工作,压紧压实洁净煤及型煤配套炉具、一氧化碳报警器供货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实化责任目标,强化要素保障,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强化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组织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附件3
秦皇岛市抚宁区
2025年农村地区采暖季洁净煤补贴方案
根据《秦皇岛市抚宁区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为切实做好农村地区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上级的农村地区采暖季洁净煤补贴政策,结合我区煤炭价格和地方财力及群众承受能力等情况,确定和完善采暖季使用洁净煤取暖农户的补贴标准和补助方式,筹措落实补贴资金,统筹使用,确保广大使用洁净煤的群众享受补贴政策。
二、补助办法
补助标准方面:统筹使用省市区三级资金,对使用洁净煤的用户原则上每户补贴不超过2吨,每吨补贴金额采取兜底原则,按实际采购金额扣除每户负担金额和省、市补贴金额后确定(2025年省、市补贴标准为:省级以洁净煤每户不超过2吨、每吨补贴100元进行补贴;市级参照省级标准,对洁净煤、优质无烟煤等给予每户不超过2吨、每吨100元补贴。)
补助方式方面:根据农业农村局提供的使用洁净煤的用户数,区发展改革局审核后,向区政府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区财政局根据区领导的批示,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区发展改革局,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发放。
三、保障措施
洁净煤补贴政策是各级党委、政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市场化竞争机制,充分利用招标采购等手段,全面实行集中统一招标,强化投标者的报价、技术力量、质量保障等条件的综合评价,有效降低洁净煤和炉具价格,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统筹安排使用补贴资金,优化完善补贴资金发放流程,加强信息公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附件4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抚宁分局
关于2025年度农村散煤复燃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秦皇岛市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促进大气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严防散煤复燃、保障洁净煤高效使用、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为核心,构建“技防+人防+制度防”三位一体监管体系,实现2025年采暖季散煤复燃问题处置率100%、合规使用洁净煤,推动辖区采暖季PM2.5浓度同比下降,切实保障群众清洁安全温暖过冬。
二、组织领导
成立散煤复燃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构建“高位推进、分级负责”的工作体系。由刘子刚局长任组长,于林辉副局长任执行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负责散煤复燃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工作;大气科负责收集相关工作信息汇总上报。
三、工作举措
(一)明确重点监管范围与内容。重点巡查排查城市建成区周边村、已完成“煤改电”“煤改气”改造的行政村,严防改造后复燃散煤。聚焦城乡接合部、偏远山村等监管盲区,以及种植养殖户、小型加工作坊等重点对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燃用劣质散煤或工业用煤民用等情况。
(二)强化监督监控。充分利用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实现散煤复燃“全天候、不间断”监控,发现疑似散煤复燃线索(如异常火点、烟雾),及时通知乡镇进行处置,形成“发现-推送-处置-反馈”闭环。
建立包联制度,包联乡镇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对负责的乡镇进行巡查,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指导乡镇、村级网格员开展好散煤“复燃”日巡查日报告工作。
(三)明确工作流程。及时报告处置。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将发现问题及处置情况汇总上报市局,并抄送区委、政府,由区委、区政府依据《河北省冬季清洁取暖散煤复燃责任追究实施意见》提交追责问责意见。局信息中心随时将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发现问题线索通报各乡镇及局包联领导,由各包联责任人对分包乡镇发现问题交办镇村干部进行核实,并报送结果。
(四)采暖季洁净煤取暖环境效益分析。局监控中心应用全区环境监测网络,对全区大气环境质量开展实时监测。局大气科依据《民用煤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秦皇岛市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发改委确定的供应洁净煤目标,对散煤和洁净煤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进行分析,预测SO2、NOx、PM10、VOCs减排量,分析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及采暖季浓度下降情况。
依据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全区洁净煤保供农户数及洁净煤供应量(含具体位置及清单),根据供应洁净煤前后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洁净煤取暖环境效益评估。重点评估细颗粒物(PM2.5)、颗粒物(PM10)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绝对值改善幅度、同比下降率和改善贡献率。
追踪开展洁净煤取暖环境效益分析。对已完成洁净煤保供地区,在采暖季期间分别进行1-2次监测数据分析和环境效益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杜绝使用劣质散煤宣传活动,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深入集镇、村庄及田间地头搞好宣传,引导农户增强杜绝使用劣质散煤意识,大力营造浓厚氛围。
(二)强化部门协同。建立“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跨部门联动机制,共享洁净煤保供、散煤销售、问题处置数据;对跨区域散煤运输、非法销售案件,实行“线索互移、联合查处”,确保监管无空白。
(三)强化信息报送。充分依托原有环境执法指挥平台、移动执法系统和微信工作群,及时传达上级指示、通知和要求。按照要求做好农村散煤复燃监督检查情况,严防散煤复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附件:1.生态环境分局农村散煤复燃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生态环境分局农村散煤复燃监督检查包联一览表
附件4-1
生态环境分局农村散煤复燃监督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子刚
执行组长:于林辉
副 组 长:梁寿堂、赵鑫、张海波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于林辉同志兼任,负责全局农村散煤复燃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报送全局工作情况,发送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发现问题等。
附件4-2
生态环境分局农村散煤复燃监督检查
包联一览表
包联领导 姓名 | 包联科室 | 承包乡(镇)、街道 名称 |
于林辉 | 大气科、信息中心、综合办、执法二中队、 | 留守营镇 坟坨镇 |
梁寿堂 | 水科、土科、窗口 | 抚宁镇 骊城街道办事处 |
赵 鑫 | 监控中心、人事科、财务科、固废科、党办 | 茶棚乡 台营镇 |
张海波 | 执法一中队、执法三中队 | 榆关镇 大新寨镇 |
附件5
秦皇岛市抚宁区2025年散煤销售管控和洁净型煤质量
监管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做好散煤销售管控和洁净型煤质量监管工作,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清洁温暖过冬,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突出采暖季重点时段,抓好冬煤夏储关键节点,坚持常态管控与执法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集中攻坚相结合,严格散煤质量管控,不合格散煤案件处置率达100%。依法查处非法销售劣质散煤行为,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基层管理作用,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联防联控,切实维护散煤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洁净型煤质量监管,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洁净型煤行为,确保洁净型煤质量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型煤产品质量监管。加大洁净型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洁净型煤执行GB34170-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型煤1号”标准,并采用烘干工艺,强化出厂检验。采暖季期间要组织对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高频次监督抽查。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相关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洁净型煤产品等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劣质散煤行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部门责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两委”基层管理作用,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等部门联系对接,依法严厉打击走街串巷、游击兜售、电话(网络)直送等非法流动销售劣质散煤行为。加强相邻县与县协查联动,采取区域协查、部门联动、交叉互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构建区域联防联控体系,阻断劣质散煤销售路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动社会协同共治,切实巩固提升管控成效。
(三)扎实开展执法行动。一是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8-10 月份,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责任落实、散煤质量管控、散煤案件查处、劣质散煤移交等情况。二是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10月份,要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闲置院落场地等区域场所,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三是开展采暖季攻坚行动。10-12月份,组织开展全市采暖季散煤销售管控攻坚行动,并适时对重点点位进行暗访暗查。
(四)严格劣质散煤处置管理。落实劣质散煤处置管理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查扣、没收的劣质散煤及时移交区发展改革部门协调处置。市场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分别做好交接、处置劣质散煤相关资料的留档备存,防止劣质散煤流入市场,扰乱市场秩序。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针对散煤销售管控涉及部门多、监管链条长、治理难度大的实际,明确主管领导和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完善主体明确、责任清晰的联合执法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区域联动协查、部门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全力推动散煤销售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各项任务有序开展、落地见效。
(二)强化联防联控。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督促乡镇(街道)、村“两委”切实发挥基层管理作用,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等部门协调联动,围绕夏秋储煤、冬季取暖等时段,适时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和区域联防联控,合力打击非法流动销售劣质散煤行为,为洁净煤取暖创造良好环境。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分局散煤销售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整改到位。各分局也要结合工作进度,适时组织自查、联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四)强化宣传引导。相关各部门要综合运用多种媒介载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提高社会公众认同度,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热情,努力营造全民共治浓厚氛围。
附件6
秦皇岛市抚宁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采暖季洁净型煤及配套炉具技术攻关工作方案
各位领导: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科技局工作部署,落实《秦皇岛市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秦皇岛市2025年洁净型煤及配套炉具技术攻关工作方案》要求,加大技术攻关力度,研究科学合理的型煤配方和配套炉具技术工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梳理我区现有成熟的型煤企业技术需求,配合市科技局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一批引燃快、热值足洁净型煤;鼓励有意向生产配套炉具企业开展工艺技术、专用装备创新相关工作,生产效果好的配套炉具,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洁净煤取暖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技术攻关力度。聚焦我区洁净型煤及配套炉具技术创新发展重点需求,组织开展洁净型煤及配套炉具技术攻关,研究科学合理的配方和技术工艺,提升产品科技水平。(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发改局)
(二)畅通成果转化渠道。配合市科技局组织高校院所、企业代表等开展技术交流,辅导相关企业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适时开展新技术新成果转化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是深入我区各相关企业走访调研,梳理凝练洁净型煤及配套炉具生产企业及技术创新需求,为开展洁净型煤及配套炉具技术攻关活动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与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技术工艺优化创新;强化与洁净型煤及配套炉具生产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的沟通对接,着力打通创新供需通道,激励科技成果转化。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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