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建〔2020〕26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春季安全攻坚月”活动的通 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开复工期间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促进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4月份集中开展建筑施工“春季安全攻坚月”(以下简称“攻坚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以预防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危大工程监管为重点,面向企业、面向一线、面向基层,通过活动开展,为全区建设工程开工复产提供安全保证,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主题
2020年4月建筑施工“攻坚月”活动的主题:“坚守红线意识,助力开工复产,保证施工安全”。
三、活动时间
建筑施工“攻坚月”活动时间自2020年4月1日至30日。
四、参加活动对象
全区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和施工项目。
五、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松涛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呼宏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局安监站、城建股、质监站、稽查办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安监站。
六、活动内容
(一)检查抽查建筑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和使用情况。包括:1.相关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落实情况;2.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执行情况;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定期检查检测、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技术档案管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是否按有关要求执行;4.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备起重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人员是否持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5.安装(拆卸)单位是否结合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和施工现场周边作业环境,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卸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需专家论证的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卸作业前,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是否认真审查安装(拆)单位的相应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并参与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7.建筑起重机械主要受力部位、基础、连接部位、安全保护装置、附墙装置是否完好,是否按说明书和有关要求及时维护保养;8.是否存在擅自使用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附着装置等承力构件的情况;9.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司索信号工等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10.检验检测单位是否严格按检验检测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对设备进行检测,并及时、如实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等。
(二)检查抽查深基坑工程情况。包括:1.基坑支护及拆除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情况,开挖深度5m及以上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情况;2.开挖作业是否按照方案执行,坑槽开挖设置的安全边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情况;3.基坑支护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支护作业是否按照方案执行;4.是否设置有效的降水、排水措施;5.是否按规定进行基坑工程监测,是否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6.是否按规定设置基坑施工临边防护措施、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施工料具距槽边的安全距离等。
(三)检查抽查模板支撑体系及脚手架工程情况。包括:1.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2.脚手架搭设、拆除单位资质情况,搭设、拆除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脚手架搭设、拆除前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监督情况,脚手架材料进场使用前验收及脚手架搭设情况;3.方案是否严格遵守审核审批程序并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需专家论证的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等。
(四)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情况。包括:市政道路桥梁工程作业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等。
(五)完善培训,夯实基础。按照省住建厅要求抓好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包括:施工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构件工艺员、信息管理员和构件质量检验员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按照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通过参加职业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对“攻坚月”活动的领导。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并积极参与“攻坚月”活动。要按照全区统一安排,紧扣全区活动主题,提早谋划,科学合理制定活动计划,并加强部署安排,将“春季安全攻坚月”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策划,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加强策划,创新形式和载体,在保证活动开展数量的同时,要在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将“攻坚月”活动“沉入”基层,充分调动各基层单位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将“攻坚月”做深、做实、做细,使活动贴近工作实际。
(三)加强督促,悉心指导。局属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攻坚月”活动的督促,依据相关方案对辖区企业“攻坚月”活动的开展进行悉心指导,推动安全宣教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认真总结,做好报送。在活动开展期间,要认真做好“攻坚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的信息要突出时效性,并在活动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各局质安科反馈。
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