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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当前及“清明”前后森林防灭火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13      发布机构:抚宁镇人民政府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17205


抚镇字〔202014

 

 

 

抚宁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当前及“清明”前后森林防灭火

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相关单位:

当前,我区正处于森林高火险期。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全区没有有效降水,且气温迅速回升,大风天气增多,森林火险等级持续高位运行。加之春耕活动已经开始,“清明”即将来临,全区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312日,市委书记朱政学对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朱政学指出,森林防火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要坚持预防为主,压实防火责任,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应急能力。孙志川书记第一时间责成防火办将市委书记的批示精神进行传达。为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及“清明”前后森林防灭火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对待森林防灭火工作。要压实防火责任,健全和落实逐级包联制度,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对当前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落实,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打赢春防这场硬仗。

二、严格火源管控。疫情防控一旦结束,我区将立即进入农事活动、上坟烧纸、踏青旅游的高峰期,要持续加大封山禁火执行力度,护林员、巡逻队、检查站、瞭望哨等一线防控力量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切实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对重点人群、重点林区、重点时段要严防死守,严禁火种进山入林。林业、生态环境、公安、旅游、民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严管严控各类火源,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依法查处火灾肇事者,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三、广泛宣传教育。要以“森林防火宣传月”为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宣传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提高全社会关注度。教育部门要利用网络授课的形式,增加森林防火相关内容,教育学生的同时宣传家长。要加大林区防火宣传力度,通过村级喇叭广播、增设刷新碑牌标语,悬挂防火条幅,出动防火宣传车等形式,做到家喻户晓,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强有力地警示震慑作用。

四、强化应急处置。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带班制度,及时处置突发情况。进一步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演练。一旦发生火灾,要第一时间上报,报扑同步,科学扑救,重兵出击,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要高度重视扑火安全,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隐患排查。要突出排查重点,盯紧重点林区、高火险区、火灾多发区等重点区域,聚焦检查防火责任、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要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坚决把各项火灾隐患清除在萌芽状态。

六、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生的每起森林火灾,都要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肇事者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责任不落实、预防不到位、扑救不得力、火情报送不及时的,要从严问责。

 

 

抚宁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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