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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镇人民政府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及“五一”前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 通 知

发布时间: 2020-04-30      发布机构:抚宁镇人民政府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索引号:17206


抚镇字〔202015

 

 

 

抚宁镇人民政府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及“五一”前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   

 

各村委会、相关单位:

“五一”即将来临,假期旅游踏青人员将大幅增加,火源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区天气以晴为主,风力多为4级以上,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省、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多次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作出批示,省、市森防指每日调度防灭火工作情况。各村委会、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现就做好当前及“五一”前后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防控措施。各责任单位必须绷紧防火这根弦,要继续落实封山禁火措施,工作上不允许打一丝折扣,巡护人员不能少,检查站不能撤,巡查密度不能降低。同时,要抓好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和特殊人群的防控工作,严防火灾发生。综合执法队要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二、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各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要深入防火一线,逐项检查各项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检查护林员、检查站、巡逻队、瞭望哨等防控力量是否全部上岗到位,要真督实查,边查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导检查工作要敢于较真碰硬,把各项火灾隐患清除在萌芽状态。

三、做好扑火应急准备。各村护林员要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快速反应,争取第一时间扑灭初起火灾。镇半专业扑火队员要配合区专业扑火队重兵出击,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高度重视扑火队员安全,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四、严格落实防火责任。要严格执行“有火必报”和“报扑同步”,凡因迟报、瞒报、谎报火灾造成后果的,将严肃追责。

 

 

20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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