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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五一”森林防火专项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0-04-30      发布机构:抚宁镇人民政府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索引号:17207


抚镇字〔202016

 

 

 

抚宁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五一”森林防火专项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坚持以人为本,把科学安全处置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贯彻落实好“打早、打小、打了”工作要求和安全扑救规程,确保扑火安全。

二、基本目标

采取疏堵结合方式,最大限度地杜绝我镇发生火情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火情、火警,能够快速安全有效处置,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具体工作安排

各村继续坚持做好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工作,镇半专业扑火队伍和村护林员随时准备。一旦发生火灾,确保通讯畅通,快速响应。

镇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森林防灭火办公室承担森林火灾扑救的协调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遵照本单位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四、信息报告和处理

1、信息报告。接到报警电话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即时向镇政府防火办报告。

2、发现火情确保及时处置,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3、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依据有关规定,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燃烧蔓延超过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地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保障措施

1、通讯与信息保障

事先要建立镇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在火场周围建立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2、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半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3、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镇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在储备充足区级防火物资的同时,指导各村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扑火物资,储备足够的扑火装备。

 

 

 

20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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