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抚宁区分局
负责人:刘子刚
联系方式:6012594
邮编:066300
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机构设置: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执法一中队)、污染防治科(执法二中队)
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按权限具体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制定辖区减排方案,落实减排目标任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和处理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做好信访稳控工作。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所辖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