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东杰主持召开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红、王华、赵晗、安立柱出席会议。副区长陈静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志强,区人民法院、区监察委员会、区政府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生态服务中心及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会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实到会2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听取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抓好贯彻落实,找准人大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能,切实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领域展现人大担当作为。
会议强调,要履职尽责,结合区委中心工作及时调整监督内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深入推进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专项监督和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绿色建筑发展、残疾人保障三领域联动监督。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特长,丰富拓展代表履职方式,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高效履职,凝聚坚定走好“四化”发展道路、建设“七区三城”的强大动力。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宜。
(抚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