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东杰主持召开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红、王华、赵晗、安立柱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松涛,区政府副区长、发改局局长李海龙,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张鹏飞,区人民法院院长张霜剑,区人民检察院、区监察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局、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和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上级下达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全力以赴抓好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坚持融入和服务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乡村振兴、民生福祉改善等方面,主动担当作为、争当先锋表率。要切实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进我区“四化”发展道路、建设“七区三城”,高质量做好人大工作的实际行动。
会议强调,要落实好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同时继续做好防汛工作,高度重视,严阵以待。各乡镇、单位要协调联动,真正做到宣传到位、组织建设措施有力、机制完善。
(抚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