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东杰主持召开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红、王华、赵晗、安立柱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松涛,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监察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和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会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实到会1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河北省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座谈会精神;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区本级财政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上级下达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会议指出,区人大常委会要带头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开创新时期人大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把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依法做好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确保区委的各项决策经过人大法定程序成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要紧扣区委决策部署,聚焦重点任务,规范法定程序,推进科学决策,认真履行监督、决定、任免职责,积极配合立法工作,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民生福祉、社会稳定等领域,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彰显代表风采。要坚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抚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