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东杰主持召开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红、王华、赵晗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刘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志强,区人民法院,区监察委员会,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负责同志和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会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实到会2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免去张鹏飞同志区财政局局长职务,免去陈立江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免去陈洪峰同志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尹卫同志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免去周泽辉同志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局长、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免去杨宇嵩同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杨宇嵩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陈洪峰同志任区财政局局长,翟旭东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尹卫同志任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局长、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会议还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区本级财政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上级下达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宜。
(抚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