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全乡精准防贫工作,防范贫困人口新增风险,有效控制贫困增量,根据《秦皇岛市抚宁区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和行动,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要义,在扎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的同时,瞄准非持续稳定脱贫户和农村非建档立卡低收入户两类临贫易贫重点人群,抓住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关键因素,分类设置精准防贫标准和程序,建立防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精准防贫救助机制,基本消除“两非”人群致贫返贫现象,控制贫困增量,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是全乡统筹、上下联动。在区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深河乡精准防贫工作领导小组。乡村两级要认真完成防贫救助对象预警监测、信息收集、调查核实、评议公示、救助资金发放、帮扶举措落实等重要环节。
二是事前框定、事后认定。防贫对象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原则上也不重新建档立卡,只以防贫预警线实时监测进行框定。“两非”人群因病、因学、因灾等情况存在致贫返贫风险时,均可申请防贫救助。对防贫救助对象的认定和扶持,要坚持做到“实事求是、严格程序、接受监督、公平公正”。
三、工作步骤
(一)广泛开展调查研究。
积极组织辖区内各村,通过对近期上级下发的各种有关数据信息及具体案例进行“大数据”分析,并进村入户对因病、因学、因灾等精准防贫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提供科学详实、有理有据的第一手资料。
(二)明确划定两条界线。
一是防贫预警线。根据区民政局、医保局、卫健局、教体局、应急管理局、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依据“大数据”分析提供的各项有关数据信息及具体案例,分别设置防贫预警线,第一时间发现致贫隐患,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及时报告乡精准防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定向跟踪。
1.因病预警线:对于防贫救助对象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非持续稳定脱贫户以自付医疗费用0.5万元设置预警线;非贫困低收入户以自付医疗费用2万元设置预警线。
2.因学预警线:子女在省内独立学院和省外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含顶岗实习)期间,义务教育之外、高等教育以下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以年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0.8万元设置预警线。
3.因灾预警线:因灾致贫返贫分为遭受自然灾害和交通意外事故两类。对遭受自然灾害的防贫救助对象,在享受临时救助、社会救助、商业保险等政策后,以0.8万元设置预警线。交通事故类经司法程序未得到相应赔偿或已得到赔偿但需要长期医治的防贫救助对象,因医疗花费过高的,参照因病预警线执行;因财产损失过重的,参照因灾预警线执行。
二是防贫保障线。非贫困低收入户以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上年度国家贫困线的1.2倍为限,非持续稳定脱贫户以退出验收时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脱贫线但低于全区低保指导线为限,设置防贫保障线。
(三)建立高效运转流程。
1.信息收集。
一是根据区直各相关部门提供的因病、因学、因灾等不同预警线确定的监测对象数据。二是辖区内农户自愿申报,经村、乡两级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以乡镇为单位报告区精准防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综合研判。
乡精准防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预警信息和个人申报信息,与民政局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数据进行比对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按照“村评议、乡审核、区审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告知理由,解除预警。
3.帮扶救助。
(1)建立防贫救助对象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确定乡镇或村级帮扶责任人。
(2)统筹政策落实和社会帮扶后,申请防贫“春风”基金,根据防贫救助对象因病、因学、因灾的实际情况予以发放防贫救助金。
(3)根据区工商联明确的帮扶企业,进行后续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
4.审核备案。
乡精准防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分类处置情况审核备案并长期监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其他副职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精准防贫工作领导小组(附件),加强问题协调调度,分类处置,明确专人负责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工作。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联动配合,实现防贫救助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数据共享共用。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多方吸纳金融资金、社会资金,保障防贫救助工作需要。同时,要严格防贫资金监管使用,严防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
(三)做好政策宣传。各村各部门要对精准防贫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以及程序等进行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受益权,努力扩大防贫工作覆盖面。
深河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