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城区教育资源实际及招生范围生源情况,我校 2020年新生预计开设18个教学班,招收990人。现将招生政策通知如下:
一、录取批次:
1、学校第一批录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
(1)骊城学区所辖的一小、二小的应届毕业生。渤海寨小学、鲁庄小学、细河小学所在服务区范围村庄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2)金山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其中户籍为黄庄、香营、钟庄三个村的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四中和下庄中学)。
2、如有空余学位,学校将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第二批录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少年入学。(1)非本地户籍,因工作调动,父母有一方在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子女;(2)非本地户籍,但随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军人子女;(3)非本地户籍,第一监护人在城区自购住房的适龄子女;(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跨县、市外的人员);(5)在招生范围内,监护人自购小产权房、购买二手房的;(6)享受国家政策,享受廉租房、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适龄子女。(7)非四中招生范围内户籍,但投靠到招生范围内亲友家的适龄孤儿。(8)关于户籍与住房要求详见后第“五”点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1)第一批次的学生报名时间:8月7日
上午:7:30—8:30 一小的1班和2班
8:30—9:30 一小的3班和4班
9:30—10:30 一小的5班和6班
10:30—11:30 一小的7班和8班
下午:1:30—2:30 二小的1班和2班
2:30—3:30 二小的3班和4班
3:30—4:30 金山的1班和2班
4:30—5:30 金山的3班和4班
5:30—6:30 鲁小、细小、渤小
(2)第二批次的学生报名时间:8月11日上午8:00-11:30
2、报名地点:抚宁区第四中学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四中报到领取录取通知书;
2、符合第二批次条件(1)的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工作调动证明或单位工资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符合第二批次(2)的学生需提供监护人现役军人证明;符合第二批次条件(3)的学生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发票(仅限第一监护人)、水电费、物业费票据;符合第二批次条件(4)的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和第一监护人的务工证明;符合第二批次条件(5)的学生需提交购买合同、过户手续、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手续;符合条件(6)的学生,监护人需提交相关手续;符合条件(7)的学生,监护人除带孩子的户口本外,还需出示民政部门提供的收养证明或孤儿证。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四、特别提示
1.请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条件报名,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2.报名结束后,学校将统一到公安局查对户籍,到房管所进行房产验证,并随时入户调查,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以上招生政策解释权归抚宁区第四中学
五、附:抚教体〔2019〕14号秦皇岛市抚宁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户籍、住房要求
1.服务区范围内户籍
城区初中、小学按照划定的范围,招收必须具备本地户籍[划片范围内户籍并且确保学生及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人)户籍一致、且户籍迁入时间在2020年3月31日(含)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服务区范围内住房
2020年秋季招生入学,对于服务区内购买住房,购房人必须是学生第一监护人,并且学生户籍必须在第一监护人名下,监护人(父母至少一人)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缴费发票人相一致,且房屋入住时间在2019年8月31日(含当日)前。
3.非抚宁区户籍的随迁子女
根据《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自2019年秋季招生入学起,非抚宁区城区户籍学生入学,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学生及父母双方在抚宁区范围内须持有效居住证。原居住登记凭证不再作为外地户籍随迁子女在抚宁区入学的依据。
(二)居住证与报名时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备案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地址一致。
(三)自2020年秋季招生入学起,居住证取得时间需在入学当年5月31日(含)前。
本市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户籍学生,不符合在抚宁区办理居住证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就学。
4.抚宁区非城区户籍人员进城务工
抚宁区非城区户籍人员进城务工,城区学校服务范围内无住房的不考虑在城区学校安排入学,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