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实施范围
在全区范围内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3名,结合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辖区内生猪存栏、人员配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等,确定5个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动物防疫专员配置数量,其中城关动物防疫监督站3人、留守营动物防疫监督站3人、台营动物防疫监督站3人、大新寨动物防疫监督站2人、榆关动物防疫监督站2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五类群体中招聘: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畜牧兽医类大专以上学历并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业3年以上的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国家承认的畜牧兽医类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基层聘用的动物防疫员、检疫员,且工作3年(含)以上的;
5、普通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2、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3、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服从岗位分配,能够胜任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任务。年龄男在4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制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3、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7月27日-8月2日)
下发《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施方案》、发布《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7月28日-8月1日)
1、报名提供材料: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附件填写),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对象中第1、4类群体不需要提供)、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及近三年从事动物防疫工作情况佐证材料(招聘对象中第5类群体不需要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有执业兽医证的提供执业兽医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三楼疫控中心(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东大街96号)
3、报名咨询电话:0335-7810610
4、资格审查: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局人事股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抚宁政府网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开始后,任何人不得再报名。
(三)笔试
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确定笔试试题,满分200分。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统一考试,微机答题,确定入围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0%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均纳入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及入围人选在抚宁政府网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四)面试
由区农业农村局制定面试方案,选派或聘请考官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开始前三天在抚宁区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具体面试事宜以公告为准。
(五)综合成绩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优先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正规院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长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及配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由个人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需体检合格。
(七)确定拟聘人选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抚宁区政府网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应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签订服务合同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与拟聘人员签订服务合同。协议期限暂定1年,服务期满,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四、工作任务及考核管理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招聘、使用、管理和考核,制定《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办法》。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要加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日常管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再签订续聘协议。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为服务区域内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三)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为区农业农村局、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五、工资待遇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生猪调出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计划的通知》要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每人每月基本工资2500元,缴纳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按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行绩效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签订续聘合同。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不列入我区动物防疫机构在编人员管理,不享受在编农技人员福利待遇,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不再续聘或者解聘后不再享受任何待遇。
六、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335-7810600、7810700
附:秦皇岛市抚宁区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登记表
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