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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疫情期间临时防疫电价的函》(秦发改函〔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落实疫情期间临时防疫电价的函
秦皇岛市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3日
发布时间: 2021-01-13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18740
现将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疫情期间临时防疫电价的函》(秦发改函〔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落实疫情期间临时防疫电价的函
秦皇岛市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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