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局通知:《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机动车停放报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秦价字〔2018〕12号)《关于调整城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暨理顺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秦发改价格〔2019〕81号)试行期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特此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1-29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19183
按市局通知:《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机动车停放报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秦价字〔2018〕12号)《关于调整城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暨理顺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秦发改价格〔2019〕81号)试行期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特此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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