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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3-30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索引号:19243

序号

案件编号

当事人

案由

处罚决定

执行情况

备注

1

抚农(农药)罚〔2021〕1

 

汪会

 

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罚款人民币300.00元。

 

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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