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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转发市发改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2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抚发改发〔2021〕40号  索引号:20926

皇岛市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转发市发改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国网秦皇岛市抚宁区供电公司

现将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的通知>的通知》(秦发改价格2021605)转发给你,请认真遵照执行,并于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我局价格科(联系电话:7169270)。

 

附件:《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秦皇岛市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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