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区市场主体2021年度报告公示
公 告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做好各类市场主体2021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工作,现公告如下:
凡2021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区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须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网址:http://he.gsxt.gov.cn),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1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版2021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各市场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咨询电话:
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800922
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分局 6015315
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榆关分局 6072315
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留守营分局 6043315
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台营分局 6200315
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曹东庄分局 6073315
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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