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区政府编制了《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办理。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附件:秦皇岛市抚宁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秦皇岛市抚宁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城区配水管网改造工程 | 区城管执法局 |
2 | 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 | 区发改局 |
3 | 朱各庄保障性安居工程 | 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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