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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市生态环境局抚宁区分局 多向发力 全面提高环境监测能力

发布时间: 2023-02-13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索引号:fnqhjbhj/1676252275583

2023年生态环境局抚宁区分局将提高环境监测能力为重点工作之一,全面提升声环境监测能力水平,督促引导重点排污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第三方检测机构和企业监督管理和帮扶指导,推动抚宁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高质量发展

完善环境监测硬件保障面对环境监测任务日益增长、环境监测工作专业性强等形势,3年来,抚宁区环境监控中心新增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人员4人,目前专职环境监测人员14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2助理工程师3人日常环境监测业务用房1100平方米,监测设备70余台套具备水、空气、噪声监测资质51项。

二是加强环境监测“软件”管理。每年聘请专家教授开展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培训,每月开展内部业务集中学习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分工明确、任务精准、过程规范,全体环境监测人员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开展采样监测,各环节采取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

三是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科学。认真做好控、市控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自动站运维保障工作,确保自动监测站稳定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结合实际,按照规范要求调整大新寨镇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推动茶棚乡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和康各庄水质自动监测点位调整。建立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环境巡查巡视制度,每周对自动监测站点周边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人为干扰行为,确保自动监测站点正常稳定运行。

四是强化污染源监测与环境执法联动。抚宁区环境监控中心环境执法大队分工明确、密切配合、测管协同、形成合力,始终坚持防范和惩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力度,依法压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实现污染源监测与环境执法联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定期对企业排放污染物和周边环境开展监测对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零容忍”帮助企业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及时公开自行监测数据。目前,抚宁区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公开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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