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建〔2023〕02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方案
为了规范监管行为,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我局全面推进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我局发展实际和工作职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目的
深化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整合抽查对象基本相同部门的抽查计划,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企业“无事不扰”,减少对企业检查频率,提高抽查检查工作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宣恩县营商环境。
二、抽查时间
2023年度分两次抽查,每半年一次,具体时间上半年4-6月份,下半年8-11月份。
三、抽查内容
(一)内部抽查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03月29日建设部令第77号发布,2015年05月0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正)、《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检查:1、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2、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管;3、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活动的检查;4、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经营活动的检查;5、对城市商品房违规预售的检查。(上半年)
2、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第三条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决定》第四条对我区建筑市场进行检查:1、。(下半年)
(二)联合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过现场检查、自动监测、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全市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随机检查。(联合抽查)
四、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的抽取
1、市场主体通过省级双随机双告知系统随机抽取,比例大于等于6%。
2、执法人员通过省级双随机双告知系统随机抽取,不少于两人。
五、检查工作流程
1、通过省级双随机双告知系统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
2、名单确定后,执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开展工作。
3、若抽到的执法人员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再次抽取产生。检查人员与抽取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该依法回避。
4、检查中全程留痕,做好影像记录工作将全程资料备案。
5、对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核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填写“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最后检查完毕现场由参检执法人员记录表上签字。
6、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执法人员与被抽查市场主体要积极配合,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一次性完成检查。
六、抽查结果公示
1、抽查结束后,局法制办工作人员配合检查的执法人员将检查结果通过省级双随机双告知系统向社会公示。
2、检查结果正常的,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双随机双告知系统站向社会公示“正常”。
3、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局法制科、相关业务股室应及时核查,查实后及时公示。
4、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局法制科应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将行政处罚信息“抽查检查结果”通过省级双随机双告知系统向社会公示。
附件: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0日
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 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范围 | 发起处室 | 联合处室 | 抽查时间 | 备注 |
2023001 | 2023年秦皇岛市抚宁区住建局房地产市场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1 | 001号 | 2023年秦皇岛市抚宁区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督随机抽查 | 定向抽查 | 根据信用风险等级,按照1-50%的比例差异抽取,平均比例不低于3%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规定的所有事项 | 抽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企业 | 综合开发办公室 | 各科室 | 2023年4月至6月 | |
2023002 | 2023年秦皇岛市抚宁区住建局建筑市场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2 | 002号 | 2023年秦皇岛市抚宁区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督随机抽查 | 定向抽查 | 根据信用风险等级,按照1-50%的比例差异抽取,平均比例不低于3%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规定的所有事项 | 抽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市场主体 | 建筑业管理股 | 各科室 | 2023年8月至11月 | |
备注:1.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部门+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以实施方案为准。 2.抽查时间必须填写到月份。 | |||||||||||
附件2
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拟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 比例 | 抽查 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部门 | 联合 部门 | 抽查 时间 | 备注 |
抚建联2023001 | 2023年抚宁区部门联合抽查001 | 抚建联0001 |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随机检查 | 定向 | 结合企业信用风险等级,6%以上 | 本次抽查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 依各参与部门需求确定 | 区住建局 | 区市场局、区大气办、环保局 | 2023年5月至6月 | |
备注: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市级+部门联合抽查+序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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