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区利用扶贫资金实施小江蔬菜产业扶贫项目,由企业自购迪尔拖拉机1台,按照协议约定扶贫资金由企业使用期间,形成的扶贫资产产权归区政府所有。项目于2020年底到期后,于2021年延续实施,并签订为期3年的协议,2022年3月21日,经双方共同商定,解除2021年签订的协议,终止项目实施。由秦皇岛小江蔬菜专业合作社将2018年的8万元扶贫资金返还农业农村局。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回归秦皇岛小江蔬菜专业合作社,收回的8万元扶贫资金投入到2022年善源公司产业帮扶项目。
特此公告
监督单位及地址: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抚宁区东大街96号
监督举报电话:0335-7810612
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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