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乡村振兴局、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雨露计划工作指南(暂行)》(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根据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雨露计划职业补助促进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冀扶办联〔2020〕9号)和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21〕26号)文件要求,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保障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边缘易致贫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学有一技之长,增强其就业或创业的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进一步落实国务院乡村振兴局、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要求,将帮助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边缘易致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高质量就业,作为精准扶贫、精准防贫的重要举措,提素质、学技能,稳就业、增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扶持、直补到户。瞄准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包括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聚焦重点人群,支持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直补到户。
(二)就业优先、积极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就业前景和职业发展为优先导向,引导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自主选择就学地点、学校和专业。
(三)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和工作协调,统筹乡村振兴局、人社、教育等部门资源,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支持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家庭子女接受并完成职业教育。
三、工作目标
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政策扶持工作,旨在通过政策扶持,引导脱贫户及易返贫致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提高就业能力和自我防贫解困能力,增强内生动力,确保其至少学会一项有用技能,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显著提高,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
四、补助政策
(一)补助范围。全区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取得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家庭。
(二)补助标准。农村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家庭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同时,每生每学年补助 3000元,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发放,每学期1500 元。
(三)补助期限。在过渡期内,对符合条件的要实现应补尽补、直补到户。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标注为“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和未消除致贫风险的防贫监测户享受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
五、工作流程
(一)明确对象。全区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家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且取得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 (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为补助对象。
(二)逐人审核。区乡村振兴局从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将标注的学生信息导出后,提供区教育部门、人社部门逐人进行信息审核,对重复标注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工校正,形成拟补助人员名单。
(三)公示监督。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将拟补助人员名单在其家庭所在行政村村委会、乡镇 、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内容需包括学生姓名、性别、专业、学校性质、学制、入学时间、户主姓名、学生与户主关系、补贴额度等信息,公示期7天。公示资料由区乡村振兴局留档。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区乡村振兴局进行核实。
(四)补充申请。对公示人员名单中没有列入、又确实在接受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边缘易致贫家庭子女,向区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年春(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区乡村振兴局会同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对申请人的身份和学籍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资助条件后,履行公示监督程序,落实补助政策。
(五)资金拨付。公示期满后,区乡村振兴局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向代理银行开具授权支付指令,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至学生家庭支农惠农“一卡(折)通”中。
(六)关联受益户。资金拨付后,由区乡村振兴局及时将受益户相关数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作要纳入过渡期工作总体部署,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乡村振兴局、教育、人社等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乡村振兴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精准落实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报、审核、公示、资金发放和汇总数据等各项资料整理归档。乡村振兴局负责根据当地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实际,到区财衔接资金中统一安排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发放补助资金。教育部门、人社部门要加大对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家庭子女接受国家职业教育的相关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更新学籍信息,提高学籍系统准确率。同时,人社部门要加强就业服务工作,提供就业信息和服务,促进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家庭子女毕业后尽快实现就业。
(二)加强宣传动员。要发挥初高中学校、基层组织尤其是村“两委”、党建工作组和帮扶责任人的一线组织动员作用,宣传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工作流程等,引导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要采取多种方式特别是新媒体手段,宣传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作成果。
(三)强化就业服务。人社部门要把帮扶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家庭各类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作为就业扶贫工作重点,提前做好摸底分析,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成效。
(四)深化就业帮扶。全面做好雨露计划实施工作,不仅体现在“补”上,更重要的要体现在“帮”上,要把帮助包括大学生在内的防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高质量及时就业摆到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发挥好党建工作组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开展 “一对一”精准对接,努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贫困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附件:
1.××年春(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贴申请表
2.××年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汇总表
3.××年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学生审核发放花名册
4.××年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学生审核未通过花名册
附件1
XX年春(秋)季学期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助学补贴申请表 | |||||
学生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 ||||
家庭地址 | |||||
就读学校 | 学制 | 学校性质 | □中职 □高职 | ||
入学时间 | 专业 | ||||
户主姓名 | 与学生关系 | 手机号 | |||
开户人姓名 | 开户行 | 一卡通账号 | |||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
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请将该生为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口材料、学籍证明材料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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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XX年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村名 | 春(秋)季标注人数 | 审核未通过人数 | 新增申请人数 | 享受补助人数 | 补助金额 | 备注 |
合计 |
附件3
XX年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学生审核发放花名册
序号 | 村名 | 户主姓名 | 户主身份证号 | 学生姓名 | 学生身份证号 | 学校所在省份及类型 | 学校名称、年级及专业 | 学制 | 入学时间 | 发放金额 | 一卡通户名 | 一卡通账号 | 联系方式 | 备注 |
附件4
XX年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学生审核未通过花名册
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户籍地址 | 学校名称 | 就读学校 | 入学时间 | 学历 | 年级 | 不符合补助条件原因 |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