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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7-10      发布机构:教育和体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索引号:fnqtyfzzx/1689039350955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3〕4号)及《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近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用全市统一报名、县区组织实施的方式,严禁任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私自组织考试、掐尖招生等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落实免试入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在市域范围内同步进行,招生时段同步、信息采集同步、资格审核同步、电脑派位同步。

(三)电脑派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市教育局统一建设“秦皇岛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电脑随机派位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该系统组织实施。

)县区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学校管理权限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县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审批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市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委托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生范围及批次

严格执行国家、省要求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批地招生要求,同时划分入学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为具有抚宁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次为依法取得抚宁区居住证或持有抚宁“居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含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学生)。

第三批次为具有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户籍且持有抚宁区房产证明或住房租赁合同的随迁子女重点提示,因城区之间无法办理居住证,为城区学校招收其他城区户籍学生单设此批次,仅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此批次。

市管民办学校不划分批次,具有我市常住户籍、依法取得我市各县区居住证或持有“居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含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学生)均可报名。

三、招生计划

所在县区

民办学校名称

小学走读计划

初中寄宿计划

抚宁区

秦皇岛市抚宁区燕山私立学校

0

130





四、资格条件

满足学校招生范围和批次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名。小学招生对象需年满6周岁(2017831日之前出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报名时需根据不同批次要求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房产证明(或住房租赁合同)、小学毕业证(或学籍信息卡)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后留相应材料复印件存档。

五、招生流程

(一)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过系统进行报名。有意向报名的学生监护人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个人资料及志愿信息(报名网址见报名须知),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第二志愿为可选项。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提前预报名,私下预录取结果一律无效。双(多)胞胎子女填报信息时,家长可申请“双(多)胞胎绑定”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双(多)胞胎派位将产生一个派位结果,如派位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被录取;如派位未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不录取。

(二)资格审核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完成线上志愿填报后,持相关材料于716718日到抚宁区燕山私立学校进行现场审验。填报两个志愿的学生仅需第一志愿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验通过即可。网上填报信息与现场审验资料务必真实有效,招生学校、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期间,发现伪造证件等不符合报名资格且查实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三)组织录取

1.系统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同一志愿中按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批次顺序录取。第一批次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时,第一批次随机派位产生录取结果。招生计划大于第一批次报名人数且小于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报名人数之和时,第一批次全部录取,第二批次随机派位产生录取结果。招生计划大于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报名人数之和且小于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报名人数之和时,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全部录取,第三批次随机派位产生录取结果。招生计划大于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报名人数之和时,三个批次全部录取,剩余计划通过第二志愿录取。随机派位工作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确保网络环境安全稳定的条件下组织实施,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派位过程应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中小学教师代表、学生监护人代表等参与监督,实行全程录像,鼓励引入公证机构参与监督,确保随机派位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2.补充录取。通过第二志愿仍未在属地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剩余计划由主管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批准,可以在属地外进行补录,但不超出市域范围。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补录工作。

3.安置保障。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义务教育招生办法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随机派位招生在规定时间统一进行。

(四)公布结果并报到

招生录取结果及学校报到时间通过系统线上公布和各县区线下公布,学生按规定时间去学校报到。学校按照录取结果组织办理新生报到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书面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学生报到情况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报名须知

7月10日—7月15日,报名学生监护人注册并登录“系统”(https://czzp.qhdedu.gov.cn/zhsh)网上报名。

7月16日—7月18日,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抚宁区燕山学校提交相关资料,现场审验。

7月27日,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开派位录取(如无需派位则不进行)。

7月28日—7月30日,学生报到。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系统”或电话咨询(系统中有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电话、民办学校咨询电话、操作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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