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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第一批(拟)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 2023-07-21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索引号:fnqrlzyhshbzj/1689932000848

2023年度第一批(拟)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填报单位: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报时间:2023年6月26日
序号企业
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
地址
法人或
负责人
简要违法情况负责查处的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名称采取的处理措施及结果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文书编号备注
1抚宁区民康诊所92130306MA0E069T0A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骊城大街216号林明生抚宁区民康诊所实际经营者林明生拖欠10名劳动者2021年1月份至2022年1月份劳动报酬共计174110元,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林明生无法联系。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14日,我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抚人社劳监改通字[2022]第05号),4月21日,我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当日,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3月28日作出终审裁定,判处林明生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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