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0日对区统计局党组进行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3年4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区统计局党组坚决贯彻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要求,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重大的政治责任,按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以坚决的态度、迅速的行动、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区委巡察组反馈的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个。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2022年区统计局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缺乏中央、省市区关于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的学习”问题。(已完成)
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召开机关集中学习会2次,专题学习宣传贯彻中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形成浓厚学习氛围,推动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改善。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整改,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着力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统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上来,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之以恒加强理论武装。落实好中心组和机关集中学习制度,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不间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以致用,更好的发挥统计职能作用,更好的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服务。
(二)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对标国家、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聚焦职责分工,强化承责担当,不断优化统计服务,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为全区大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贡献统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3年7月21日至9月21日)。联系方式:0335—7129892(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抚宁区金山大街2号,抚宁区统计局;邮政编码:066300;电子邮箱:fntjjbg@126.com
2023年7月21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