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内资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适用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企业经营许可涉及办理情形不在本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内容。
二、办理情形
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情形包括: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三、事项名称
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领用、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参保登记(医疗保险)、银行预约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抚宁区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办理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含清单).pdf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