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  |  秦皇岛市政府

抚宁区人民政府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秦皇岛市抚宁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门诊医疗机构纳入职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04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索引号:ylbzj/1720064836601

       根据秦医保【2024】16号文件精神,我局定于2024年7月4日起开展定点门诊医疗机构纳入职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申报工作,请具备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于2024年7月19日前将申请材料交抚宁区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医保中心(联系人:刘韬 联系电话:7129502),过期不予受理,具体申请条件参照冀医保规【2023】8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按照申请新定点诊所提交材料),相关表格参考冀医保规【2023】8号文件!

秦医保【2024】16号.pdf

冀医保规2023.8 最终确认.pdf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