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申请人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本户申请,帮扶责任单位推荐,乡镇金融服务部、村金融服务站及合作银行审核,现将李壮、康昕媛申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信息进行公示。
序号 | 乡镇 | 村 | 贷款人姓名 | 贷款金额(元) | 贷款期限(年) | 贷款用途 | 年利率(%) |
1 | 坟坨镇 | 小李庄村 | 李壮 | 20000 | 3 | 卖小吃 | 3.35 |
2 | 榆关镇 | 榆关村 | 康昕媛 | 20000 | 3 | 种植 | 3.35 |
公示期10天(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8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政府办地方金融科反映。
联系电话:03356011791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